国家能源局 11 月 29 日发布《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2020 年)》。“十三五”期间规划全国新增投产 0.81 亿千瓦,到 2020 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确保达到2.1 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 500 万千瓦以上;风电年发电量确保达到 4200 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 6%。
投资要点:
风电发展结构调整, 中东部与南方地区将进入高速发展期。 能源局本次规划明确未来新增风电项目主要集中在中东部和南方地区, 到 2020 年,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陆上风电新增并网装机容量 4200 万千瓦以上,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 7000 万千瓦以上; 中东部和南方地区的风电装机占比有望达到全国 34%。 同时对各省(市、自治区)的风电发展进行了细化规定,其中河北、云南和河南新增装机量较大,分别为 743、 562 和 501 万千瓦。风电行业开发重点将从“三北”地区转移至非限电区域,南方低风速区的大规模开发将对风机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认为有技术优势的龙头企业有望从中受益。
风电并网目标明确,风电发电量占比有望达到 6%。《规划》提出风电的消纳利用目标是截止 2020 年有效解决弃风限电问题,三北地区全面达到最低保障收购利用小时数要求。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是解决弃风限电问题的关键。 未来一方面是三北地区跨省区消纳 4000 万千瓦( 含存量项目),另一方面是特高压的开发范围也得到了明确。同时规划对电网结构和输送能力、调峰能力也提出了全面和细化的要求,提出了不同的消纳措施指导。我们认为随着 2017 年特高压的集中交付,“ 三北” 地区的弃风限电现象有望得到改善。
积极稳妥推进是发展海上风电的新方向。“十三五”期间我国将重点推动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的海上风电建设,到 2020 年四省海上风电开工建设规模均达到百万千瓦以上,将积极推动天津、河北、上海、海南等省(市)的海上风电建设,将探索性推进辽宁、山东、广西等省(区)的海上风电项目。 2020 年,全国海上风电开工建设规模达到 1000 万千瓦,累计并网容量达到 500 万千瓦以上。我们认为,未来海上风电的建设成本将进入快速下降通道,海上风电有望迎来规模的快速增长。